(網經社訊)近日,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“電訴寶”(315.100EC.CN)接到用戶投訴“微店”商家:拒不發(fā)貨還索“跑單費”,平臺調解無果呼吁全額退款(詳見網經社專題:“微店”遭投訴稱誘導下單體驗不佳 申請退款難難難?http://m.qjkhjx.com/zt/wdzts)
5月14日,遼寧省沈女士向“電訴寶”投訴稱其于2024年4月21日在微店拍下一個明星小卡,商家不發(fā)貨,于是沈女士申請了退款,找到了商家說明情況。沈女士表示商家拒絕退款,并且聲稱退款需付跑單費,于是沈女士找到了微店平臺咨詢此事。沈女士稱微店平臺官方客服說該平臺壓根沒有跑單費這一說,于是自己又根據平臺要求積極配合專員進行投訴舉證。
(圖片來源:由沈女士提供)
沈女士表示從4月21日至今,已半個多月之久,平臺給她的答復是買家舉證不足,商家無責,平臺無法判定,需找商家私自協(xié)商。沈女士在購買一張小卡作為實物商品時,遇到了商家不發(fā)貨的情況。
沈女士在多次嘗試聯(lián)系商家并尋求退款時,商家提出了不合理的退款要求,即要求沈女士支付全款的百分之三十五作為退款條件,并隨后采取了不禮貌的罵人行為。沈女士嘗試通過平臺介入解決問題,但平臺回復要求她直接與商家協(xié)商。協(xié)商失敗后,沈女士發(fā)現(xiàn)商家的微信賬號異常,電話也打不通,感覺平臺在無故包庇商家,侵犯了她的消費者權益。因此,沈女士的訴求是要求商家進行全額退款。
接到該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人員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據網經社企業(yè)庫(COP.100EC.CN)顯示,微店隸屬于北京口袋時尚科技有限公司,該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,法定代表人為王珂,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(qū)。 微店自稱是手機開店商業(yè)模式的開創(chuàng)者,行業(yè)內的遙遙領先者,同時也是去中心化網絡的積極探索者。
據“網經社企業(yè)風險評級系統(tǒng)(CREDIT.100EC.CN)”顯示,微店隸屬于北京口袋時尚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1+,公司目前所處低風險。
根據“電訴寶”受理的電商服務商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(依據投訴量排行),微店排名第1位,最新評級為“不予評級”。除此之外,2023年至今同樣被投訴的類似企業(yè)依次為:店寶寶、有贊、小鵝通、微盟、一品威客、海豚知道、蜂雷、蟬媽媽、中國制造網、高匯通。此前,恒翎電商、企立方、商掌柜等也遭遇過類似投訴。
此外,“電訴寶”受理用戶維權案例顯示,2023年至今,“微店”還疑似存在退款問題、網絡欺詐、發(fā)貨問題、網絡售假、凍結商家資金、售后服務、商品質量、退換貨難、霸王條款、客服問題、虛假促銷等問題。
【案例一】用戶投訴“微店”商家涉嫌欺詐 付款后失聯(lián) 退款無門
4月27日,廣東省劉女士向“電訴寶”投訴稱其于2024年3月2日于某店鋪購買了一款商品,起初在付款時,店家服務態(tài)度良好。然而,隨著時間的推移,店家的回復逐漸變得稀少,直至完全不再回復。直到四月份,劉女士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欺詐。她嘗試通過信息聯(lián)系店家,但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回應,電話也無人接聽或是關機狀態(tài)。
劉女士試圖通過平臺申請退款,但未能成功,店家既沒有發(fā)貨也沒有退款,也沒有提供任何明細信息來解釋原因。她甚至嘗試聯(lián)系了一些貸款處理平臺來尋求幫助,但這些平臺也無法解決她的問題。劉女士多次撥打店家的電話,但結果仍然是關機或無人接聽。她認為店家是在故意逃避問題,劉女士還聯(lián)系了微店的客服人員,客服人員也表示無法解決這個問題。這個問題已經拖延了很長時間,劉女士感到十分無奈,她不知道該如何繼續(xù)解決這個問題。
接到該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人員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【案例二】“微店”商家“一只船教育”被指虛假宣傳 拒不退費
4月22日,安徽省陳女士向“電訴寶”投訴稱其于2020年6月通過北京一只船(消防培訓機構)教育微店平臺購買了注冊一級消防工程師速通護航班,支付了報名費共計19980元。在報名過程中,課程銷售老師向陳女士夸大了課程效果,并提供了包括“包過包掛證”、“能兼職”、“無學歷限制”以及“考不過學不會包退”等虛假信息,誘導她進行消費。然而,陳女士發(fā)現(xiàn)課程內容難度高、進度快,與課程銷售老師的描述大相徑庭。盡管她試圖繼續(xù)學習,但隨后遭遇了三年的疫情,影響了她的學習進度和考試計劃。去年她嘗試參加考試,但發(fā)現(xiàn)關于該培訓機構的負面信息充斥網絡。
陳女士開始聯(lián)系老師和銷售客服要求退費,但第一次被告知必須參加考試且考試不通過才能退費,然而由于疫情原因,河南的考試被取消,她未能參加考試。第二次聯(lián)系客服時,對方要求她提供無法考試的證明材料,但陳女士認為這些證明材料應由官方提供,而非學員自行尋找。面對機構的各種不退費理由,陳女士決定實名舉報這種詐騙行為,要求機構退還報名費用。她于2024年3月20日向12315APP投訴,并得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局蘋果園街道所的受理。然而,截至舉報之日,陳女士仍未收到任何回復。
接到該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人員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【案例三】用戶投訴“微店”收款難題 商家辛苦錢被扣 求助無門
4月9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覃女士向“電訴寶”投訴稱自己于在2023年3月5日在微店申請了一個收款碼,成功收款2435.3元后,卻遭遇提現(xiàn)難題。盡管多次提交資料并溝通,微店平臺始終未給予積極回應,甚至客服表示只能轉達投訴,無法提供進一步的幫助。覃女士深感冤枉,認為這筆辛苦錢不應被無故扣除。他們質疑微店是否存在店大欺客的行為,并擔心其他商家也會遭遇類似的不公待遇。在生意困難的當下,這種惡意扣款行為讓覃女士感到極度不滿和失望,他們希望尋求幫助,解決這一難題。
接到該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人員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【小貼士】
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“電訴寶”(315.100EC.CN)運行10余年來,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,影響1億+網絡消費用戶,新系統(tǒng)實現(xiàn)一鍵投訴、24h在線、自助維權、同步直達、實時處理、進度查詢、評價體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數(shù)據分析等諸多功能。目前,平臺“綠色通道”服務向廣大網絡消費平臺開放,平臺可自主申請入駐,實時受理、反饋和查詢用戶滿意度評價。為了更好地營造公開、透明、健康的網絡消費投訴環(huán)境,“電訴寶”公開版已正式上線,新增用戶投訴實時受理動態(tài)、月度平臺投訴量TOP10、熱點投訴地區(qū)、投訴榜(依據投訴量排行)等模塊,讓投訴過程透明化,一手掌握信息動態(tài)。